中国证监会发布《关于IPO被否企业作为标的资产参与上市公司重组交易的相关问题与解答》,证监会将区分交易类型,对标的资产曾申报IPO被否决的重组专案加强监管。
对于重组上市类交易(俗称借壳上市),问答明确企业在IPO被否决后至少应运行3年,才可筹划重组上市。
至于不构成重组上市的其他重组交易,证监会将加强讯息披露监管,重点关注IPO被否决的具体原因及整改情况、相关财务资料及经营情况,与IPO申报时相比是否发生重大变动及原因等情况。
根据该问答,证监会还将统筹沪深证券交易所、证监局,通过询问、实地核查等措施,加强监管,切实促进上市公司品质提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