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港股讯 香港政府发言人表示,《2017年税务(修订)(第7号)条例草案》将于星期五(29日)刊宪。《条例草案》旨在实施2017年宣布的?得税两级制,即:法团首200万元的利得税税率将降至8.25%,其后的利润则继续按16.5%征税。至于以合伙和独资经营为主的非法团业务,两级的利得税税率相应为7.5%及15%。
根据建议的利得税两级制,纳税法团或非法团业务每年分别最多可节省16.5万元和15万元税款。建议的?得税两级制会惠及有应评税利润的所有合资格企业,不论其规模。为确保受惠企业以中小企为主,香港政府建议加入条文,限制有关连企业只可提名一家企业受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