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传有意向多间科网巨擘征收最多5%的新税项。
路透引述欧盟委员会文件指出,当局计划要求大型科网公司,按照用户所在的地区,而并非其总部所在处,征收1%至5%的收入,作为“数码税”。新措施主要是避免科网公司借在爱尔兰、卢森堡等低税收国家设立总部,以减少缴交税款。
据悉,新税项会适用于全球收入每年超过7.5亿欧罗(约72.37亿港元),以及在欧盟数码相关收入每年至少达1000万欧罗(约9649.5亿港元)的公司。
文件点名提及在网上销售广告的公司,例如谷歌(Google)、Facebook、Twitter和Instagram,以及提供网络推广服务,如亚马逊、Uber和Airbnb都需要缴纳新税;但提供资讯科技、云服务或网上媒体,如Netflix等则不纳入新税税网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