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亚企业控股(08173-HK)公布,公司于11月2日收到KesterionInvestmentsLimited之要求函件。于11月17日收到Kesterion在香港特别行政区高等法院以诉讼编号2017年2631号向CAALCapitalCompanyLimited(作为第一被告人)及公司(作为第二被告人)发出的传讯令状。于11月21日,公司收到Kesterion在香港特别行政区高等法院以诉讼编号2017年2662号向公司发出的另一份传讯令状。
该等令状是关于偿还由Kesterion原先向公司提供之贷款融资。于2016年11月4日,公司获CAAL通知,得悉CAAL与Kesterion已于2016年10月31日订立转让契据,据此,Kesterion原先提供之所有贷款融资已转让予CAA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