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监会发布有关中国预托证券(CDR)试点意见稿,港交所表示欢迎,认为与内地市场是良性竞争。有券商预期,CDR有机会提早于第二季末登场。
国务院宣布,同意中证监有关CDR试点意见稿。
港交所对此表示欢迎,认为应正面看待,强调中港市场有不同特点,属良性竞争。
摩根士丹利认为,CDR登陆时间将由原先估计下半年,提前至第二季末或第三季初,但维持首批只有两至三家公司的预测,而根据试点通知,企业将透过发行新股,或以旧股重新发行回归CDR。
大摩又指,推出CDR对A股流动性,以及H股南向资金流入影响是可控的。
中金公司则形容,这是制度建设迈出实质一步,估计符合试点要求的独角兽及四新红筹企业约35家,其中市值最大三家独角兽,分别是小米科技、蚂蚁金服及滴滴出行。
至于符合要求的已上市企业则包括阿里巴巴、腾讯控股及百度等,估计企业集资需求介乎10000亿至15000亿元人民币。
若企业于未来三至五年于A股上市,每年新增融资需求介乎2000亿至3000亿元人民币,相信对短期资金面影响有限。
中线而言,中金公司认为,增加对新经济公司融资支持,可加快新旧经济结构转型,有助理性引导企业估值。
中证监的CDR试点意见稿,主要针对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AI)及生物医药等高新技术产业,已在境外上市的红筹市值最少2000亿元人民币,首次上市企业估值最少200亿元人民币,最近一年收入最少达30亿元人民币,但亦会考虑收入快速增长、拥有自主研发,以及具领先技术的企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