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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长以子女名义投资国税局:先交赠与税

发布时间:2026-02-22 爽报 YesDaily.COM 205

财政部南区国税局今(11)日指出,先前查到有民众将资金转移至成年子女名下做定期存款,后将资金转回自己账户中,构成分散所得的逃漏税行为,除补缴税金外,还被多罚1倍税金做为罚锾,呼吁民众不要用子女名义进行投资,否则须先付赠与税。

南区国税局指出,该位民众在2016年将名下现金6000万元与5000万元,分别转入2名成年子女的户头中,且进行定期存款投资操作,2笔交易金额到期后均回到民众账户里,在遭国税局查察前,因现金已不在其子女名下,因此未涉及赠与税问题,但构成分散所得逃漏税。

国税局提到,该为民众“利用已成年子女申报综合所得税有27万元储蓄投资特别扣除额”,未照实缴纳所得税,因此要求补缴该年度逾10万元的税金,并加罚1倍的罚款,国税局认为,家长想用小孩之名投资,就在转账后缴纳赠与税即可,若无赠与意愿,“就不要以子女名义投资或存款”。

国税局补充,若过程中出现任何纰漏被查获,绝对以税捐稽征法处罚当事人,但若民众在东窗事发前,自动自发向国税局补税,就能够免向国库缴纳罚款。

  • 国税局补充,若过程中被查获,绝对以税捐稽征法处罚当事人,但若民众在东窗事发前,自动向国税局补税,就能免向国库缴纳罚款。(路透)

    国税局补充,若过程中被查获,绝对以税捐稽征法处罚当事人,但若民众在东窗事发前,自动向国税局补税,就能免向国库缴纳罚款。(路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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