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岛日报报道】虽然政府藉“加辣”增加投资者买楼成本,但税务条例却存有漏洞,市场上有首置买家购入单位后,随即将物业转让予近亲,重获首置客身份,更只须缴付一般印花税,由于条例中没有限制转让次数,即买家可不断购买单位,再转让予直系亲属,采“近亲人头”形式避免缴交辣税,成功悭税之余,亦能变相持有多个物业;有业内人士认为,若事态严重,政府需研究堵塞漏洞。
据现行税务条例,若近亲买卖或转让住宅物业,不论他们是否本港永久居民,以及是否在本港持有住宅物业,均只需缴付一般物业印花税,市场上就有买家看中该漏洞,先行用首置客身份购入1个单位,其后再转让予近亲,由于为直系亲属转让,只需按物业本身价值,缴付一般印花税,以一个楼价5000万元的港岛豪宅为例,税率仅为4.25%。若连同首次购入以及转让予近亲的税项计,即为楼价8.5%,相较一名投资者直接购买,要缴付楼价15%的DSD计,可悭6.5%的税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