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太流前董事长李恒隆指控远东集团增资太流违法,太流今日发出声明稿指出,关于远东集团旗下多家公司,多次增资太流事宜,早已有包含最高法院、最高行政法院及台湾高等法院在内之多件法院确定裁判,认定增资合法有效。经济部依照多数法院确定裁判之认定,办理太流之相关公司登记,系属合法,此亦已由多件法院确定判决肯认在案。
远东集团强调,我国为民主法治国家,就此类争议,本应透过法院进行终局之争议解决,实不应以政治人物向行政机关进行所谓“陈情”之方式,取代法院之判决认定,此一争议发生距今已超过15年,并迭经多件法院确定判决肯定增资合法有效。
太流前董事长李恒隆指控远东集团增资太流违法。(资料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