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公布,就中介人使用即时通讯应用程序来收取客户交易指示时,应实施的主要监控措施及程序提供指引,应适当地了解应用程序的功能及限制,并审慎评估所涉及的风险。
通函指出,中介人如在其业务中引入即时通讯科技,便须制定充足的监控措施和系统,以确保合乎法例和监管规定,包括对备存客户交易指示的妥善纪录的规定。在中介人与其客户就某项交易指示的细节存在争议时,有关纪录便能确保有可靠的证据,以对争议进行评估,以保障中介人及客户的权益。
中介人应将所有交易指示讯息整全地记录,并妥善地保存不少于两年;应妥善地认证及核实发送交易指示讯息的客户的身份。应定期进行合规检视,将交易指示讯息与有关客户的账户活动进行对照,以侦测不合常规的情况及潜在的不当行为。应就与使用即时通讯应用程序来收取客户交易指示相关的内部政策及程序、监管规定及保安预防措施,为职员提供合适和充足的培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