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沙田花园将未经处理的生活污水,排放至公用雨水渠流入城门河,负责管理屋苑的康业服务有限公司,今日在粉岭裁判法院被裁定违反《水污染管制条例》,被判罚款1.3万元。
环保署人员去年11月巡查沙田大埔道沙田花园时,发现屋苑经公用雨水渠,向城门河排出有臭味的浑浊污水,经抽验后,证实污水的大肠杆菌水平超出《水污染管制条例》牌照上限119倍,造成水质污染。
环保署指出,未经处理的生活污水含高水平大肠杆菌,对公众健康及卫生构成威胁。环保署会不时巡查和检测水质,以尽早追查污染源头,而涉事的管理公司已经采取措施纠正污水处理设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