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金融管理局就个人贷款业务的信用风险管理,向银行发出指引,容许银行应用创新科技管理个人贷款业务的信用风险,从而优化客户的数码银行体验。
在新指引下,银行可以在其个人贷款组合中,划分出一部分作为“新私人贷款组合”,在审批贷款时毋须硬性遵循传统的个人贷款审批方法,收集客户的入息证明,以评估他们的还款能力,而可以应用金融科技,采用新型信用风险管理手法,例如透过大数据和行为模式分析,审批和管理个人贷款业务相关的信用风险。
为确保相关风险得到妥善管理,银行须为“新私人贷款组合”设置上限,总额不应超过资本基础的10%。在起始阶段,贷款额亦应该较一般个人贷款产品为低。在应用新型信用风险管理的同时,银行必须以负责任的原则经营相关业务,提供充足资料包括产品特点及借款人的还款责任等,让客户作出合适的决定,并避免客户出现过度借贷的情况。
金管局表示,会在适当时候评估新型信用风险管理手法的成效,研究新安排下一步的适用范围。
金管局副总裁阮国恒表示,新指引可以让银行在个人贷款业务上更灵活创新,及更多应用金融科技,以提升客户的数码银行体验,这也是银行监管手法上的重要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