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统计,本国银行对中国曝险占净值比重,从去年第二季开始,已经连续三季持续上扬,不过,今年第一季,中止连三升,较前季下滑;对此,金管会表示,目前国银曝险均符合规定与要求,尚无特殊状况出现。
根据规定,本国银行对中国的“授信”、“投资”及“资金拆存”总额度,不得超过其上年度决算后净值的一倍。也就是所谓国银对中国曝险。
金管会银行局官员说明,凡是国银对中国的“授信”、“投资”及“资金拆存”,都必须计算在内,换言之,除了在中国分行外,包括:国内分行、OBU(国际金融业务分行)或海外分行,只要涉及对中国曝险,都须符合规定,金额不能超过净值的一倍。
根据金管会统计,国银对中国曝险占净值比重,去年第一季为0.51倍、第二季上扬至0.52倍、第三季增加至0.53倍、第四季为0.54倍,曝险是连续三季增加。
不过,最新统计,今年第一季对中国曝险占净值比重,中止连续上扬且小幅降温,降为0.53倍,与去年第三季相同。
官员表示,法令规定对中国曝险占净值比是一倍,检视国内各银行或总体都符合规定;之前虽然是连续三季增温,但比重只有0.5倍左右,与规定上限1倍的安全距离,仍有非常明显差距。
就个别银行来看,富邦银对中国曝险比重达0.81倍,位居本国银行之冠。
本国银行对中国曝险占净值比重,今年第一季中止连三升,终止连三上扬。(记者王孟伦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