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廉署起诉两名涉嫌欺诈2000万元按揭贷款及洗黑钱1000万元的人士,据了解,其中一人苏锦威为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前局长苏锦梁弟弟。
廉署起诉两名律师行职员,包括41岁苏锦威及49岁苏润余,苏润余同时为一家离岸公司CAL的董事。案情指,一对夫妇2012年以公司名义,购入坚尼地城石山街一私人住宅物业,苏锦威被指派处理该项交易。
苏锦威涉嫌在2014年及2015年,先后向两家持牌放债人公司虚假声称该物业的持有公司,以物业作抵押申请合共2000万元贷款,并授权CAL代表收取贷款。
苏锦威被控两项欺诈罪及一项使用虚假文书的副本,并与苏润余被控洗黑钱。两人在东区法院提堂,分别以8万及5万元保释,案件本月底转介区域法院答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