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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经济移民法草案有影劳团:别为资方找稳定廉价劳力

发布时间:2026-02-22 爽报 YesDaily.COM 213

行政院、国发会今天释出新经济移民法草案规划重点,中阶技术基层外籍人员如产业、社福外劳,工作累积年资、连续居留时间达满足条件,即可获永久居留。劳团认为,外劳若拿到永久居留就是“准公民”,是否还要以就业服务法“单一雇主制”设限?草案规划中未明确说明,但劳团支持外劳自由转换雇主,另也呼吁政府,不要为了资方“稳定的廉价劳动力”量身打造法案。

行政院、国发会今天提出新经济移民法草案规划重点,适用对象为“外国专业人才”、“中阶外籍技术人力”、“投资移民”和“海外国人及其后代”。中阶外籍技术人力的移民放宽政策提到,产业、社福外劳工作6年以上、且连续在台居留7年(平均每年183日)可获永久居留;根据国发会统计,截至今年2月为止,目前在台湾符合以上条件的外劳人数有10万1786人。

“用脚去淘汰恶质雇主是人权。”劳动与社会政策研究协会首席执行官张烽益认为,绝对赞成给久待台湾的外劳永久居留权,如此也代表已经具备“准公民”的资格,就该脱离现行“就业服务法”的“单一雇主制”规定,有永久居留权的外劳应该和台湾人一样能自由转换工作,“外劳应该要有自主转换雇主的权利”,但是目前公开的草案规划重点中看不出来。

张烽益表示,对于该草案规划另也有担忧,外劳获得永久居留权后,薪资待遇是否能比原本更好?他认为,政府不该为资方设计一套“可以提供稳定廉价劳动力”的法案,若认定“资深外劳”有语言、技术上的优势,是人才,就该给人才有流动的机会,不是只能任职单一企业,外劳应有自主选择雇主的权利。

台湾劳工阵线秘书长孙友联表示,政府计划用“准移民”的方式补充人力,然而整体外劳政策仍未获得结构性地通盘检讨,马英九政府时代增加22万外劳,蔡英文政府任内已成长3万人,显然外劳政策已经不是以“补充性”作为进用原则,而是在用剥削、压低外劳薪资方式促进台湾经济,就算获得永久居留权,若外劳仍不能自由转换雇主,仍是让单一雇主有稳定的廉价劳动力使用,政院推出的政策仍未挑战现有状况的荒谬,台湾到底是缺工,还是“因为雇主不愿意给合理薪资而缺工”,政府仍实际上什么问题都没解决。

  • 台湾的长照体系长期仰赖大量外籍看护,新经济移民法草案打算降低门槛,提供这类中阶外籍技术人力取得永久居留权。(资料照)

    台湾的长照体系长期仰赖大量外籍看护,新经济移民法草案打算降低门槛,提供这类中阶外籍技术人力取得永久居留权。(资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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