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港交所(00388)首次审阅上市发行人的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随机挑选400名发行人所作的披露进行分析。整体来说,样本发行人高度遵守《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指引》,但报告质素参差。有部分发行人报告水平十分优秀,内容详尽、清晰,但有部分发行人似以“例行公事”的态度编制报告。
审阅结果发现,所有样本发行人都于刊发年报后3个月内发布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指引》共就11个层面订有披露要求,逾八成被审阅的样本发行人报告已遵守9个或以上层面的披露要求,94%样本发行人遵守7个或以上。
港交所指出,发行人可考虑在报告中,包含发行人或董事会对环境、社会及管治的承担和有关环境、社会及管治的管理方针;董事会对环境、社会及管治风险的评估及釐定,以及董事会如何确保设有适当及有效的环境、社会及管治风险管理及内部监控系统;以及权益人的参与过程,这能鼓励公司及董事与权益人保持沟通。
港交所集团监管事务总监兼上市主管戴林瀚表示,今年是发行人首年须按“不遵守就解释”的准则汇报其环境、社会及管治表现,港交所日后亦会继续定期审阅发行人在这方面的汇报工作,希望帮助香港上市公司不断提升报告的水平,以符合权益人的期望。
发行人应留意,由去年1月1日或之后开始的财政年度起,《指引》中“不遵守就解释”的规定,亦适用于环境方面的关键绩效指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