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前年旺角骚乱案,本土民主前线前发言人梁天琦等三人,被裁定暴动罪成。工联会陈婉娴于报章专栏撰文,指作为街头运动的发起人,本身是应该作好任何准备,包括被捕甚至入狱。
文章指出,明白冲动是年轻人的特质,惟冲动不是没有节制的,也不是没有原则。当冲动是针对自己民族,自己国家,又或是被有心人煽动,伤害人民,则没有包容的余地。
陈婉娴认为,有些人刻意用当年暴动与今日作比较,但当时社会腐败,殖民地当权者的压迫充斥着歧视、欺压,前辈们的出发点是贫苦大众的利益,两者本质不同。
文章又强调,对有年轻人因冲动而犯法感可惜,但更可惜的,是将年轻人牵进这种所谓抗争状态的人,却并未得到任何惩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