苹果公司指控三星侵犯iPhone设计专利,苹果获得的赔偿金额增至逾5亿美元。
两家智能手机巨头历时逾七年的官司再有新发展。
美国加州法院的陪审团,裁定三星须就抄袭苹果设计赔偿5.39亿美元,折合逾42亿港元,较早前的裁决增1.4亿美元。
三星早于2012年已被裁定旗下手机侵犯苹果设计专利,包括圆角、前置边框及App画面图标,以及两项实用专利。
其后的争拗主要集中于如何判断赔偿金额,苹果最初要求赔偿10亿美元,但仅获赔偿近4亿美元,案件曾上诉至最高法院。
法院于2016年否决苹果一项要求,认为不应以产品所有盈利作为赔偿基础,应局限于涉及侵犯专利的部分,并发还地方法院决定赔偿金额。
有分析指,三星在最高法院胜诉后,仍要加码赔偿是欠缺运气,对苹果而言则是重大胜利。
苹果欢迎裁决,并指三星肆无忌惮抄袭集团设计,又称案件的意义已超越了金钱。
三星则表示,裁决欠缺理据,并会考虑可行措施令创意及公平竞争不会受阻。
其实案件涉及的赔偿金额,对两家公司而言均是微不足道,只相当于三星手机销售部门约两周的盈利,以集团整体规模计会更小,对苹果而言更只是3.5日的盈利,但有分析相信,两家公司在多个科技领域将会继续竞争,不排除在其他范畴再有法律争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