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代力量立委黄国昌今爆料指出民进党立委黄伟哲、及其前国会办公室主任曾碧珠曾施压工研院,要求大创“美颜”系列商品获工研院授权,也批经济部次长王美花曾找下属向他关说。对此,经济部晚间回应,此为两独立事件,工研院依院内规定签订授权协议书,国贸局则已依贸易法开罚,且自部长、次长以降,并无同仁有黄国昌所说的护航或勾结之情事。
黄国昌今在立院经委会公布4条录音,指出黄伟哲及曾碧珠曾施压工研院,要求大创“美颜”系列商品获工研院授权,更指称王美花曾找下属向他关说,希望只要让大创罚款,不要撤销进出口许可证。
经济部晚间回应表示,黄国昌针对大创所提出之质疑是两项单独事件,工研院依院内规定签订授权协议书;国贸局方面则已依贸易法开罚。且自部长及王美花次长以降,并无同仁有委员所说之护航或勾结之情事。
针对工研院授权,经济部表示黄伟哲委员办公室所举行的协调会,是针对工研院的名称遭台湾大创公司冒用而进行协商,台湾大创公司自有品牌生产风味水及保养品,其商品成分中内含“媄研生技公司”运用工研院辅导技术所制造之原料,但商品直接标注“工研院辅导”,导致有混淆消费者认知及侵权之疑虑,故工研院要求该公司配合更正。
工研院及大创于协调会中达成协议,基于产业服务与技术推广之立场,工研院同意在“标示用语需基于事实且经工研院同意”、“产品须符合品质与安全标准”及“有偿授权”等三项原则下,授权大创使用“本产品成分中内含媄研生技公司运用工研院辅导技术所制造之原料”之标示用语。双方依“工研院商标管理作业须知”第13条规定,签订“标示用语使用协议书”,此项授权符合工研院相关规定,无任何不法或黄国昌所谓的“勾结”情事。
而针对黄国昌近日追查的大创违规输入日本核灾区一事,贸易局已依贸易法规定提出处分。贸易局107年5月18日依行政调查结果,针对大创公司使用694张不实输入许可证(大创公司自承613张,贸易局依大创5月2日提供资料另比对出81张),及以不正当方法扰乱贸易秩序,依贸易法规定处以4164万元(694张乘以6万元)罚锾,并废止出进口厂商登记,及撤销694张不实输入许可证。大创需待两年后始得重新申请成为进出口商,届时贸易局亦将依规定审查。
经济部说明,因黄国昌多次于公开场合询问大创相关议题,鉴于质询时间有限且不方便以社群平台上隔空回应,故经济部国会组及业务单位同仁多次前往立委办公室,希望以开诚布公的态度澄清立委疑虑。
经济部也强调,部长沈荣津及次长王美花皆从未授意任何同仁关说,立法委员本于职责垂询及监督行政机关,行政单位则理当清楚说明并依法行政,若沟通过程中造成黄国昌误解,将再检讨改进。
经济部表示工研院是在“标示用语需基于事实且经工研院同意”、“产品须符合品质与安全标准”及“有偿授权”等三项原则下,授权大创公司使用“本产品成分中内含媄研生技公司运用工研院辅导技术所制造之原料”(经济部提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