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务员事务局向4个公务员中央评议会的职方提出薪酬调整方案,高层薪金级别及首长级公务员加薪幅度为4.06%,低层及中层薪金级别公务员,加薪幅度为4.51%,生效日期追溯至2018年4月1日。
当局称,薪酬调整已考虑薪酬趋势净指标、香港经济状况、政府的财政状况及公务员士气等因素。发言人表示,向高层及中层薪金级别公务员提出的薪酬调整方案,均与其薪酬趋势净指标相同;而向低层薪金级别公务员提出的方案,则因“调高”安排而与中层薪金级别的薪酬趋势净指标睇齐。
待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考虑职方的回应,并就薪酬调整作出决定后,政府会尽快提交建议予立法会财务委员会考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