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受注目的大同现增案,再过2天就能申报生效,但金管会证期局今日以2大理由再度退件。
证期局指出,大同申报现金增资发行新股400,000,000股,每股面额10元,总额新台币40亿元一案,因为有下列情事,经金融监督管理委员会依“发行人募集与发行有价证券处理准则”(下称处理准则)第8条第1项第6款及第16条第2项规定,全案予以退回。
(一) 该公司有大量资金贷与他人迄未改善,核有处理准则第8条第1项第6款规定之情事。
(二) 就该公司前董事长林○○经法院判决处有期徒刑之罪,其是否有处理准则第8条第1项第15款规定之情事,该公司虽提出补正,仍未对原停止申报生效之原因提出具体合理说明,核有处理准则第16条第2项规定之情事。
备受注目的大同现增案,再过2天就能申报生效,但金管会证期局今日以2大理由再度退件。(资料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