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行政长官林郑月娥公布六项房屋政策新措施,有关措施旨在达到三个目标,包括令资助出售单位更可负担、增加资助房屋单位供应,并加强支援过渡性房屋供应,以及鼓励一手私人住宅单位尽早推出市场。
修订资助出售单位的定价政策
‧修改居屋定价机制下的负担能力测试,将采用非业主住户的家庭每月入息中位数作参考点,并确保可负担的单位数量由50%增加至最少75%。
‧采用新的负担能力测试后,居屋单位将以评估市值的五二折出售,而非原来的七折。
‧“绿置居”定价折扣率会比前一期居屋出售计划的折扣率多10%。
‧建议房委会考虑收紧资助出售单位的转让限制。
将位于马头围道项目改作“港人首次置业”先导项目
‧马头围道项目可提供450个“首置”单位,预计最早可在明年第二季度取得占用许可证,今年12月进行预售。
‧“首置”单位的折扣率将较之前一期居屋出售计划的折扣率低10%至20%。
‧合资格申请人为居港满七年或以上的本港居民、从未在香港拥有住宅物业、收入介乎居屋白表申请人现行入息限额及该限额加三成,及资产不可超过居屋白表申请人现行资产限额加三成。
改拨私营房屋用地以发展公营房屋
‧改拨合共9幅位于启德和安达臣道石矿场的私营房屋用地,以发展公营房屋,可提供约1.06万个单位。
成立专责小组协助民间推行过渡性房屋项目
‧运输及房屋局辖下将成立一个专责小组,提供一站式的统筹支援,协助及促成更多由民间机构推动的过渡性房屋。
向空置的一手私人住宅单位征收“额外差饷”
‧要求获发占用许可证达12个月或以上的一手私人住宅单位的业主,主要为发展商,每年向政府申报单位的使用情况。
‧若单位在过去12个月内,有超过6个月的时间并未作居住或出租用途,便会被视为空置单位,有关业主须缴付“额外差饷”。
‧“额外差饷”会由差饷物业估价署按年征收,金额为该单位的应课差饷租值的200%,即大约相等于楼价的5%。
修改地政总署“预售楼花同意方案”以改善销售手法
‧要求发展商每次推售的住宅单位数目,均不能少于总数的20%。
‧若剩余未卖出的住宅单位数目少于总数的20%,发展商须一次过推售所有剩余单位。
‧上述20%的规定会在宣布后即时生效,并适用于“预售楼花同意方案”下地政总署新收到及现正处理的预售楼花同意书申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