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民连立法会议员梁国雄及人民力量谭得志,2015年在一个校际辩论赛示威,被控违反《文娱中心规例》罪成,两人就定罪及刑罚提出上诉,法官押后裁决,梁国雄获准以原有条件保释。
梁国雄的代表律师表示,文娱中心的使用者,包括辩论赛的职员、嘉宾和观众,他们的权利由康文署署长根据《文娱中心规例》赋予,示威者的示威权利由《基本法》赋予,相比下文娱中心使用者的权利是有限及低层次。
代表谭得志的大律师则指出,《文娱中心规例》的门槛太低,相关规管内容不清晰,主审裁判官当时无解释为何不可在文娱中心示威,以及为何在文娱中心示威属太过分。
梁、谭两人2015年到湾仔伊利沙伯体育馆,在一个校际辩论赛上向时任政务司司长林郑月娥示威,干扰活动进行。梁国雄被判囚7日,准以4000元保释等候上诉;谭得志则判囚7日,缓刑12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