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国证监会原副主席姚刚涉嫌受贿及内幕交易案,今日在邯郸市人民检察院一审开庭,姚刚当庭表示认罪悔罪,法庭择期宣判。
邯郸市人民检察院指控,姚刚于2006年至2015年期间,利用担任中证监主席助理、副主席等职务上的便利,为相关单位在并购重组、股份转让过程中股票停复牌、避免被行政处罚等事项上提供帮助,通过亲属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折合6961万余元(人民币‧下同)。
另外,在2007年1月至4月期间,姚刚利用担任中证监主席助理兼发行监管部主任的职务便利,获悉相关公司重组上市的内幕讯息,非法获利共计210万余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