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全国港澳研究会副会长饶戈平出席一个《基本法》研讨会时表示,香港不只是港人治港和高度自治,认为只提这两点,是忽略及架空国家对香港的管治权。
饶戈平认为,准确的说法是“中央管治”和“中央授予香港的高度自治”互相结合。
他指出,在香港实施“一国两制”的权力机构不只行政机关,亦包括立法和司法机关,三者属于一个整体,是中国基层和区域性的权力机构,有责任共同维护“一国两制”全面准确实施。
此外,饶戈平又称,本港行政、立法和司法机关,要保障香港繁荣稳定,以及国家和香港利益,不能将三者互相制衡,视为互相对抗。
他重申,中央提出对港实施全面管治权,并不是为包揽全面对香港的管治,亦不是贬损和取代授予香港的高度自治,而是要重申中央的宪制权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