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立法会前秘书长吴文华指前两任立法会主席均乐于与议员沟通,减少争议,又建议可分等级惩罚违规议员,但认为参考外国做法时应注意香港议员的独特性。
吴文华指出,《议事规则》未必涵盖所有情况,立法会主席须“走盏”应对突发情况,但前两任主席范徐丽泰和曾钰成常与议员商量,有助找到其他较大共识的做法,亦很少发生如“一地两检”二读限时辩论的争议。
她又称,秘书处应采取更主动角色,为主席预期将发生的事件,并从《议事规则》及法律上分析不同做法,即使主席不爱听也要讲。
她担心,秘书处内的承传工作不足,认为除培训新人外,亦应时刻巩固秘书客观、持平的原则,并加强内部人员的交流学习。
立法会议事规则小组委员会主席谢伟俊早前曾提议罚违规议员“停赛”,吴文华认同,如有议员经常阻碍议程顺畅,应作出行动,但在参考外国议会做法时,须考虑会议间距的不同,而且“停赛”做法往往由动议通过决定,非主席话事。
她建议,可就议员违规的次数和严重性分级惩罚,惟机制应先得不同议员同意,亦要避免机制被滥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