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卫生署公布两宗涉及养和医院的医疗事故,认为该院无遵循《实务守则》,未有在事发后24小时内向卫生署呈报,已向院方发出劝谕信,并会监察医院落实风险缓减措施。
卫生署表示,今年5月4日到医院例行巡查时,发现一宗未作呈报的医疗风险警示事件,一名63岁男病人在去年10月接受头颈手术后,院方于同日发现一个微血管钳遗留于病人体内。
另外,卫生署于5月8日收到院方呈报另一宗医疗风险警示事件,一名36岁女病人5月在医院进行阴道分娩,并接受会阴修补手术,病人于翌日排出一块遗留阴道内的纱布。
卫生署认为两宗个案为“医疗风险警示事件”,并要求院方于4星期内提交详细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