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联办法律部部长王振民早前提到,凡是《基本法》没规定的,国家《宪法》的有关规定就自动适用香港。香港律师会会长彭韵僖表示,国家《宪法》是国家法律的根与本,当然具有最高法律效力,《基本法》的法律依归是中国《宪法》,因此《宪法》在香港是有效,单一国家只有单一宪法。
她又指,根据《基本法》,除了附件三外,全国性法律不能在香港特别行政区应用,但《宪法》并非只是全国性法律,而是具有最高法律效力。《基本法》序言亦讲明,按照“一国两制”方针,不在香港实行社会主义制度和政策,所以,在香港应用和解释法律时,都应该按照《基本法》。
对于保安局考虑行使《社团条例》第8条,禁止主张港独的香港民族党运作,彭韵僖称,《社团条例》条文清淅讲明如何执行,关键是执行时考虑什么因素,权力是否适当运用,才是问题症结。她指出,现阶段事情仍在发展,等有更多资料,理事会讨论后,律师会将有具体回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