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港人邓龙威18年前在菲律宾卷入贩毒案判囚终身,一直坚称自己坐冤狱。菲律宾昨日终提供其入境纪录,作为他在案件中的不在场证据。
有关案件提出终极上诉的限期今日届满,邓龙威的哥哥邓龙彪在电台节目表示,终于取得菲律宾入境处的证明文件,佐证弟弟的出入境纪录和菲律宾警方的供词有出入,对此感到开心,亦希望可尽快还弟弟清白。他又批评过去10多年当地的司法、法官及律师做事手法不够专业。
协助他们的立法会议员谢伟俊表示,最初义助邓龙威的菲律宾籍律师很资深,但可能因为语言沟通问题或处理手法差异,导致今天的情况。
关注组成员谭倩雯则质疑,在2006年曾取得本港入境处有关邓龙威的出入境纪录,不明白义助律师为何不将资料呈堂,其后也无法再找到这名因病回乡的律师。
邓龙威在2000年6月被菲律宾警方指涉嫌贩毒被捕,有警员曾指当年6月1日至10日监视他的行踪,惟邓坚称自己在19日才离开香港到马尼拉,在香港只有该次出境纪录,希望本港入境处能提供证据作上诉之用。惟保安局指,入境处出入境纪录保存期限为10年,超逾期限将被销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