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民建联调查显示,17%受访者表示自己或家人有向财务公司借钱的经验,反映市民向财务公司借贷的情况并非鲜见。其中,透过广告或街上传单,以及中介找财务公司借钱的比例,均超过两成。
调查亦显示,逾六成港人认为,现行法例放债年息上限60厘太高,亦有73%受访者认为,近年相关电视广告有鼓励过度消费的问题。
另外,有37%受访者认为,不应容许财务公司毋须审查客户收入及信贷记录,便借钱予客户。
民建联建议,政府应全面检视相关政策及法例,包括研究降低放债年息上限、检讨现有对财务公司的监管模式,以及加强规管财务公司的广告宣传等。
调查在今年4月30日至5月18日进行,以电话抽样方式,访问796名18岁或以上人士。
立法会议员葛珮帆指出,其中一个招聘个案,一名大专生求职,被要求先读3个课程,涉及3万多元,并被带往财务公司借钱,年息达47厘,最终要由家人协助偿还债务。
另外,有不少个案,受害人想揾快钱而被骗,事件涉嫌骗徒与财务公司“打笼通”,受害人在网上或手机见到有毋须经验,声称只须提交个人资料,便可有高达以万元计收入的招聘,但要进行资产转移,即向财务公司借贷并将款项转交他人,虽称毋须还债,事实不然,有受害人向多达6家财务公司借贷,最终欠债几十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