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人社部联同财政部等4部门表示,改革社会保险费征收体制,总体上不增加企业负担,将抓紧研究提出适当降低社保费率的政策措施。
人社部等相关负责人回答记者提问时称,统一社保费征收主体,将提高社保费征收效率,有利于促进各类企业职工参保缴费,更好地维护职工权益,为降低社会保险费率、减轻企业及职工缴费负担创造有利条件。
相关负责人称,在社保征收机构改革到位前,要一律保持现有征收政策不变,不得自行组织开展以前年度的欠费清查,确保征管有序,工作平稳。同时,要遵循弄清接好历史欠费账目,稳妥处理好历史欠费问题,确保平稳有序实施征管职责划转。
负责人指出,截至今年8月底,全国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基金累计结余分别为4.73万亿元(人民币‧下同)、1.74万亿元、5712亿元、1734亿元、558亿元,各项社会保险基金总体运行平稳。
根据今年7月印发的《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社会保险的征收工作自9月1日起将逐步转至税务部门统一进行,于明年1月1日正式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