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汇丰银行前客户关系经理敖永骏,因在未经授权下转发客户资料,遭证监会禁止重投业界12个月,由9月20日起至明年9月19日止。
证监会发现,敖永骏在2015年11月19日,即他于汇丰的最后一个工作日,从他的汇丰电邮账户发出一封载有约995名客户的个人资料的电邮至其两个个人电邮账户。
汇丰的电邮监察系统在敖永骏于翌日加入另一家银行担任类似职位前,已即时侦测到客户资料遭外泄。他应汇丰的要求,同意将该电邮从其个人电邮账户删除。没有证据显示,他曾向任何第三方披露客户资料。
敖永骏的行为违反汇丰的内部政策、《隐私条例》及证监会的《操守准则》。证监会在决定上述纪律处分时,已考虑到所有相关情况,包括他过往并无遭受纪律处分的纪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