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y(张艺兴)19日被指他遭到大中国的机票代理公司起诉,指他两次取得机票后均未有付款,法院已受理案件。案情指Lay于5月1日从代理公司购买了5月3日由福冈至北京的机票,票价为11050元人民币(约7058令吉),之后又于5月4日购买了两张5月5日由北京至东京羽田再到鹿儿岛的机票,合共11815人民币(约7547令吉),机票已全部使用完毕,但代理公司多次向Lay催交款项不果,至今仍未付清欠款。
代理公司指Lay拖欠款项已属违约,因此决定起诉他,要求他作出赔偿,支付机票款项、利息及因欠款而引起的经济损失共26235人民币(近1.68万令吉)。
就事件,Lay于中国的工作室作出回应,表示他们的员工向售票中介购买机票,但该中介并未向出票的机构支付款项,更已失联,他们承诺收到法院通知后会先垫支费用,并会向中介追究责任,强调会严肃对待事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