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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影星葛优为了一张25年前在电视剧《编辑部的故事》的旧照片入禀北京海淀法院,指一间旅游网站未得他的同意,使用其肖像作宣传,要求索偿40万元人民币(约26万令吉)兼公开道歉。据法院文件透露,原告认为被告擅自加工、使用原告的肖像图片,具有明显的商业性质,极易引导消费者误解,法院方面已经受理。“旧照片”是葛优于1991年在《编》剧中躺在沙发上休息的一幕,多年来被网民改图更用作“懒人”标志,姿势更被称为“葛优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