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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原市委蒋尊玉4次受贿逾千万

发布于:2017-09-08 来源:太阳网 作者:echo

深圳市原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蒋尊玉以受贿罪被判处无期徒刑,他被指直接或通过他人收受财物共计折合约3265.67万元人民币及港币4670万元。《法制晚报》今日披露他受贿细节指,蒋尊玉共有4次受贿金额达到或超过千万港币。
 
报道称,蒋尊玉首次受贿时的职务是深圳市规划国土局龙岗分局局长。随着他仕途高升,单笔受贿最多发生于2013年。当年,他先后担任龙岗区委书记、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并后任深圳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通过他人收受了某教育机构负责人2000万元人民币。
 
蒋尊玉2008年由深圳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市政府办公厅党组成员,转任深圳市水务局局长兼党组书记,当年蒋尊玉两笔受贿总额就高达2100万港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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