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宣布,自明年1月1日起,将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监管过渡期政策的适用范围,扩大至合肥、成都,大连,青岛和苏州五个城市。
商务部新闻发言人高峰表示,下一步商务部将抓紧制订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监管方案,帮助企业平稳过渡。过渡期延长期间,电商企业和平台应认真履行相应责任,建立健全风险防控体系。
他称,目前中国对跨境电商进口商品暂时按照个人物品监管,虽然实施必要的检疫,但并未要求其符合国内标准,也未执行货物进口的检验要求,监管部门在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风险监测的过程中发现一些质量安全问题,包括携带有害生物等。
今年9月,国务院会议指出,要深入推进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建设,并提高外贸便利度和竞争力,决定把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监管过渡期政策,再延长一年至明年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