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市民于2015年时透过本港注册地产代理,向英国发展商购买共涉5个发展项目的楼花,但项目其后“烂尾”,有议员关注相关法例是否足以保障香港买家的权益,以及当局会否考虑检讨相关政策。
运输及房屋局局长长陈帆在立法会上表示,警方就上述“烂尾”项目至今共接获35名市民报案,案件已列作“求警调查”处理,警方亦已将案件资料透过国际刑警,转交予英国相关执法机构跟进。
陈帆指,无论在市场营运或规管操守方面,境外物业的销售都可能与香港的情况有颇大分别,且牵涉到不同司法管辖区的法规和税制,以及多个不同持份者,当中涉及相当复杂而广泛的问题,加上境外物业的卖家可透过网上进行销售和推广活动,增加执法的困难。
他表示,政府认为加强公众教育,让投资者和公众认识到,购买香港境外的物业所存在的风险和当中须注意的事项,应当更为有效。
陈帆又指,有关在港销售境外住宅物业的投诉近年维持在低水平。过去3年 ,监管局与消费者委员会平均每年分别接获约10宗和13宗涉及境外住宅物业的投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