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公布,关于全面深化价格机制改革的意见,提出到2020年,市场决定价格机制基本完善,以“准许成本+合理收益”为核心的政府定价制度基本建立,促进绿色发展的价格政策体系基本确立,低收入群体价格保障机制更加健全,市场价格监管和反垄断执法体系更加完善。
意见指出,进一步推进价格市场化。结合有序放开发用电计划,扩大市场形成发电、售电价格的范围,加快推进电力市场交易,健全煤电价格联动机制。坚持市场化方向,进一步完善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扩大铁路货运市场调节价范围,健全铁路货运与公路挂钩、灵活反映市场供求的价格动态调整机制,为社会资本进入铁路建设、营运领域创造有利的价格政策环境。
另外,深化公用事业和公共服务价格改革,完善生态补偿价格和收费机制。健全差别化价格机制,完善高耗能、高污染、产能严重过剩等行业差别电价、水价政策。制定完善绿色消费价格政策,全面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