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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荫权案控方决定不要求重审

发布时间:2026-02-11 爽报 YesDaily.COM 205

前特首曾荫权被控行政长官收受利益案,陪审团上周无法达成有效裁决,法官陈庆伟第二度解散陪审团。案件下午再讯,法庭按控方要求,将控罪存入法庭档案,除非获法庭指示,否则不得再处理,意味控罪暂不会进行重审。

至于讼费问题,控方要求曾荫权支付首次审讯中三分之一讼费,理由曾当时面对3项控罪中,其中一项被裁定罪成。辩方对此则表示,冀周五作书面陈词,其后再由法官裁决,获陈官批准。

曾荫权今日未见宽怀,聆听控方双方陈词时不时闭目养神,开庭前亦不时咳嗽,但已不似上周剧烈。

曾荫权被控于2010年1月1日至2012年6月30日担任特首及行政会议主席期间,在无合法权限或合理辩解下,接受东海花园一住宅物业装修工程,作为倾向或保持倾向于优待雄涛广播的诱因或报酬。

曾荫权此前被控两项“公职人员行为失当”,及一项“行政长官收受利益”控罪。他在今年2月被裁定一项“公职人员行为失当”罪成,判处20个月监禁,不得缓刑。

他被判罪成的一项控罪,指曾荫权参与审批数码广播牌照申请期间,未有向行会申报租住雄涛广播股东黄楚标旗下深圳东海花园单位。另一项“公职人员行为失当”控罪,即建议提名建筑设计师何周礼授勋时,隐瞒与何关系,则获一致裁定无罪。

至于“行政长官收受利益”控罪,因陪审团早前无法达成大比数决定,最终未有裁决,故控方申请此前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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