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金管会主委顾立雄。(图/NOWnews资料照)
彰化银行经营权诉讼案,台湾高等法院二审判决台新为最大股东时,财政部应支持台新指派过半董事,但财政部不服提出上诉,而最高法院23日废弃原判决,发回更审。彰银工会则要求金管会应贯彻“金金分离”政策,要求台新金释出彰银股权。金管会主委顾立雄今(28)日回应,监理机关不宜介入股权争议,应由财政部与台新金双方讨论处理。
顾立雄认为彰银案有2个层次,第一层是同时拥有台新银跟彰银的董事,这就产生的“金金分离”疑虑,这部分金管会将研议如何处理。
对于台新金董事吴澄清同时也是彰银董事,可能抵触金管会“金金分离”新规定。顾立雄指出,金金分离是今年7月上路,若属于这日期之前,可担任至任期届满,也就是说吴澄清的彰银任期能继续到明年6月再辞去。
顾立雄说,由于吴澄清自己是台石化董事长,属于“插旗”金融业,即同时担任台新金与彰银两家金融机构董事,而彭雪芬是大股东关系人、即台新金董事长吴东亮的妻子,基于利益回避与竞业竞止原则,金管会日前才希望台新金可先处理彭雪芬的问题,即辞去新光金董事。
也因此,彰银案的第二层才是股权问题,对于彰银工会要求金管会强制台新金释股,顾立雄,他做为监理机关不适合、也不宜介入这事情,基本上,这要由财政部与台新金两边去谈。
至于台新金目前持有彰银22.5%股权,如果台新金加码彰银到25%,可将彰银直接纳入合并报表的子公司,届时金管会是否核准?顾立雄强调,依规定大股东持股达到25%,必须经过金管会审核同意,但他不认为会存在或发生这样的问题,若发生怎么处理?他说这是假设性问题,若遇到再来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