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中橡(2104)子公司Synpac的长期授权伙伴Genzyme公司,对“庞贝氏症孤儿药”Myozyme在欧洲地区权利金提出疑义,中橡已委请律师积极答辩,以保障公司权益。
中橡表示,Genzyme争议范围为欧洲地区权利金,可能影响中橡在2018年3月后已支付的权利金约美金5000万元(约新台币15亿元)及2019年以后的权利金收入。
中橡子公司Synpac专属授权Genzyme“治疗庞贝氏症之方法”专利在欧洲遭第3人异议,欧洲专利局于2013年2月书面裁决异议成立,中橡已依法提起诉愿。
虽于2018年3月欧洲诉愿会驳回上诉,然中橡另有3项分割案已成功获准核发专利多年,Genzyme自2018年3月后也持续支付权利金,从未提出异议。
日前Synpac却接获被授权人Genzyme对欧洲专利权及权利金提出疑义,经双方协商后未能达成共识,Genzyme对此部分疑义在美国提请仲裁申请,请求无需再支付此部分费用。
中橡声明指出,Synpac权利金之收取是依据双方专利授权合约而为,Genzyme 主张在争议提请仲裁系违反授权合约的约定。
Synpac授权合约是采取包裹授权模式,双方合约系约定即使部分授权内容失效,仍不影响其他有效专利权等授权事项得收取全部之授权金。
Synpac目前孤儿药Myozyme专利于欧美均各有3项有效专利存在,得依授权合约收取权利金并无疑义,
Synpac除在仲裁程序中据理力争外,会同时寻求一切法律途径,争取合约授与之所有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