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华为首席财务官孟晚舟引渡美国案,加拿大卑诗省(British Columbia)最高法院6日再度开庭,裁定“引渡聆讯”和“双重犯罪”双轨进行,将会在2020年1月20日展开聆讯。(路透资料照)
中国华为首席财务官孟晚舟引渡美国案,加拿大卑诗省(British Columbia)最高法院6日再度开庭,裁定“引渡聆讯”和“双重犯罪”双轨进行,将会在2020年1月20日展开聆讯。
综合媒体报导,卑诗省最高法院6日开庭,孟晚舟并未出席聆讯,孟晚舟的法律团队代表出庭。孟的辩护律师马丁(David Martin)辩称,控方提出的聆讯时间表过于紧凑,同时强调孟晚舟的诈欺行为在加拿大不会被视为犯罪行为,即为不能满足“双重犯罪”(double criminality)的引渡条件,美国的指控是根据孟晚舟违反美国对伊朗的禁令,但加国并没有对伊朗做出相关的制裁,要求“引渡聆讯”和“双重犯罪”应该分开处理。
加拿大检察官表示,将“引渡聆讯”和“双重犯罪”分开处理将会浪费司法资源,加拿大司法史上也无相关案例,认为孟的法律团队是在拖延案件进度,将会影响引渡聆讯的效率,同时也会有重复审理的问题,主张应该要依照正常程序处理。
卑诗省最高法院最后做出裁定,同意“引渡聆讯”和“双重犯罪”双轨进行,但不能拖延审讯程序,明年1月20日到24日同时进行“双重犯罪”陈述及引渡聆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