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部职业安全卫生署日前公告修订“违反职业安全卫生法及劳动检查法案件处理要点”。(记者李雅雯摄)
劳动部职业安全卫生署(职安署)日前公告修订“违反职业安全卫生法及劳动检查法案件处理要点”,要点中加入备注,强调累加裁罚金额可由劳动检查机构依照事业单位违反情节,视个案情节轻重斟酌,例外特殊情况下,第2次开罚可衡量斟酌罚锾金额,“不一定翻倍罚”。
根据“违反职业安全卫生法及劳动检查法案件处理要点”,以违反职安法第15条第1项规定为例,甲类适用单位第1次可开罚60万元;第2次以上按次累加可到60万元,亦即第2次开罚可为61万元到120万元区间,而非一定翻倍罚锾。
职安署说明,处理要点内容就是现行做法,因为部分文字的模糊,让地方劳检单位未能视情况斟酌罚锾,时而有翻倍罚的状况,让事业单位喊冤且失去改善诱因,故而加入备注文字,让处理要点裁处原则内容愈加清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