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派会议召集人莫乃光早前按《议事规则》第73条提出,要求传召律政司司长郑若骅出席立法会会议,就住所僭建风波接受质询、并提交相关文件,议案获准在本月31日会上辩论。莫乃光表示,明白在分组点票下通过有难度,但仍会向建制争取及游说支持。
莫乃光表示,郑若骅虽已在其他场合解画,但仍未更新公开个人利益申报,也不能理解政府的拖延应对,似有目的地淡化事件,因此认为传召时间重要,希望对方尽快现身。他亦认为即使对方会出席司法事务委员会,但会上多就政策问题讨论,加上会议仅得一个半小时并不足够,因此如对方只出席委员会并不合理,“止到渴唔知止唔止到咳”。
另外,31日大会会议上将举行首次行政长官“质询时间”,内务委员会主席李慧琼指,确定将采用如委员会的“短问短答”模式,每人连问连答时限为3分钟,不过议员提问次数将计及答问大会提问机会。秘书长陈维安亦称,相信主席会酌情让议员跟进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