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节能家电退税2千元,本周六上路。(资料照,记者卢贤秀摄)
总统府昨正式发布总统令,货物税修正条例将在六月十五日上路,在修法生效两年内,购买能源效率第一、二级的电冰箱、冷暖气机或除湿机,可申请退还货物税,每台退税金额最高两千元。
货物税条例修正增订节能家电减征货物税,在生效日起两年内,也就是今年六月十五日到二○二一年六月十四日止,只要购买经过经济部核定,能源效率第一级或第二级的新电冰箱、新冷暖气机或新除湿机,非供销售且未退货或换货者,每台减征货物税以两千元为限,减征税额由买受人申请退还。
减征货物税税额方面,电冰箱、除湿机以升数订定,最高分别可退税两千元、一二○○元;冷暖气机则按千瓦数,最高可退税两千元。
另针对老旧柴油大货车及大客车汰旧换新,除扩大优惠适用对象、额度和年限,未来一、二、三期大型柴油车,减征额度由最高五万元大幅提高到四十万元,凡在二○一七年八月十八日后报废、二○二二年底前购买新车就可享优惠。
财政部提醒,民众办理货物税退税,可自行上网申请,经销商也会协助民众申请,退税款会直接汇入民众指定账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