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新金总经理林维俊今天表示,当年是财政部让彰银陷入财务困境,是台新金出钱出力,才让彰银留在台湾。(记者王孟伦摄)
彰银经营权诉讼案,最高法院日前发回更审,对此,台新金总经理林维俊今天表示,13多年前,彰银陷入财务危机,当初财政部还要卖给外国银行,是台新金控出钱出力,才让彰银留在台湾;他强调,财政部应该信守当年承诺,才能赢得人民信任。
最高法院日前将彰银案二审判决废弃,发回高等法院重审,林维俊今天受访表示,最高法院认为“表决权拘束契约”有厘清必要,也就是契约成立到现在,有无时间太长问题,既然法院主张有探讨必要,我们就来好好厘清、探讨,台新金一定会尽力帮股东争取权益。
此外,彰银工会本周发出声明,强调台新金在经营彰银过程,已经获利185亿元,面对目前经营权之争,台新金应该“退出彰银董事会、有计划释股退场”。
不过,林维俊反驳,若依照这样逻辑,财政部你持股彰银1百多年,从历届-到现在,是不是早把成本都拿回来,财政部也应该要把彰银股权释卖掉吗?
林维俊强调,彰银当初在财政部经营之下,陷入财务困境,甚至,还要卖给外国人(指2005年释股招标,未排除外国银行、让新加坡淡马锡银行投标);结果,是台新金控出钱出力,才让彰银留下来、让彰银还是台湾人的银行。
“我们与财政部是有契约存在”林维俊表示,财政部的诚信问题,已经连续多次被监察院、高等法院及最高法院提及,这些都是公文书都看得到;他指出,财政部要有分辨是非黑白的力能,改正过去错误的勇气,如此才能赢得社会大众信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