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部能源局日前召开再生能源电能趸购费率研讨会,太阳能业者争取趸购电价费率改回签约日费率。图为台南学甲的太阳能电站。(资料照)
并网费率制 难估投报率
经济部能源局日前召开“再生能源电能趸购费率研讨会”,除了讨论趸购费率计算公式外,业者也大声疾呼“趸购电价费率改回签约日费率”,若一直采用“并网费率制”,以目前每年趸购电价费率直直降,“签约日”与“并网日”费率可能差距一成以上,业者根本无法准确预估报酬率。
签约日与并网日 费率恐差一成
事实上,永鑫能源就曾表示,过去太阳能系统业者以小型电站(500KW)为主,一年内完工概率高,趸购电价费率从“签约日”改为“并网日”影响不大;但地面型大型电站和过去小型电站不同,大型电站的案场,光是从搜集地主名单开始,就得耗上一至二年,每块土地的地主多达上百位,有的在国外、有的在外县市,有的愿意出租、有的不肯出租,等全部地主都签署同意书后,业者还得支付租金、变更地目等,大型案场的准备时间需要二至三年。
太阳能业主管更指出,“并网费率制”使得太阳能系统业者为了在期限前完成而赶工,容易造成工安事故、工程违约,甚至台电外线施工来不及,造成工班假日加班无法充分休息,且投资者无法掌握投报率等问题。
因此,业者表示:“每个人都有家庭,为何独独工班、工地主任及劳安人员不能休假陪伴家人?又为何让EPC(系统业者)承担所有风险?我们不能让这样的规定持续下去了,请一起来告诉-,一定要抛弃完工日费率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