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第3、4季的房价所得比分别为8.82及8.57倍,呈现下降趋势,且贷款负担率从前年第3季起已连续6期下降。(资料照)
内政部今发布去年第3、4季的房价负担能力指标统计成果,数据显示去年第3、4季的房价所得比分别为8.82及8.57倍,呈现下降趋势,且贷款负担率从前年第3季起已连续6期下降。内政部强调,此结果显示房价负担能力已有逐渐改善的趋势。
内政部指出,房价负担能力是参考贷款负担率及房价所得比2项指标来衡量对房价可负担之程度,数值越低表示负担能力越高。
根据内政部统计,去年第3季全国贷款负担率为36.17%,较上季减少0.73%,较前年同季减少1.67%,房价负担能力为略低等级。至于房价所得比则为8.82倍,较上季减少0.18倍,较前年同季减少0.40倍。
去年第4季,全国贷款负担率为35.12%,较上季减少1.05%,较前年同季减少2.46%,房价负担能力同样为略低等级。房价所得比为8.57倍,较上季减少0.25倍,较前年同季减少0.59倍。
从六都数据观察,去年第3季各直辖市的贷款负担率均比上季减少,其中以台北市减少3.86%及桃园市减少2.53%改善最多,而去年第4季各直辖市仅台中市贷款负担率较上季增加0.83%,其余各直辖市均减少,其中以高雄市减少2.36%及桃园市减少1.28%改善最为明显。
虽然整体数据呈下降趋势,不过台北市在去年第4季的贷款负担率仍高达56.83%,属于房价负担能力“过低”的城市,而新北市48.56%也属于“偏低”,台中市38.8%属于“略低”,桃园市、高雄市、台南市则均低于30%,属于“可合理负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