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证交所资讯,电信3雄去年员工平均年薪中,以中华电信的149.3万元居冠。(资料照)
根据证交所最新公布的“非担任主管职务之全时员工薪资资讯”显示,电信3雄去年员工平均年薪中,以中华电信居冠,高出台湾大45.4万元。
2018年电信3雄扣除主管职的员工年薪中,中华电信平均薪资达149.3万元,其次为台湾大的103.9万元,远传为86.6万元。
另外,截至2018年底,中华电信员工为2.2134万人,平均年龄51.28岁,平均服务年资26.39年;台湾大员工3827人,平均年龄37.19岁,平均服务年资7.6年;而远传员工6085人,平均年龄37.7岁,平均服务年资9.1年。
这份证交所报告,申报基础为“属地主义”之统计观念,即在台雇用之员工资讯(含台籍、外籍员工),而“全时员工”,是参酌行政院主计处对受雇员工薪资调查之重要名词定义,指工作时数达到公司规定之正常上班时数或法定工作时数者,未规定正常上班时数时,大致平均每周工作时数超过35小时者属之。
证交所指出,所称“担任主管职务”是指公司经理人,依据主管机关92年3月27日台财证三字第920001301号函令规定“经理人”之适用范围如下:总经理及相当等级者、副总经理及相当等级者、协理及相当等级者、财务部门主管、会计部门主管、其他有为公司管理事务及签名权利之人。
而所称“薪资总额”是指归属当年度之员工薪资,采权责发生之应计基础,包含经常性薪资(本薪与按月给付之固定津贴及奖金)、加班费(不论应税或免税)及非经常性薪资(非按月发放之津贴、奖金、员工酬劳等),惟不包括退职退休金。证交所表示,本作业系采较广义之薪酬统计概念,即员工当年度因提供劳务而获取之薪资报酬,无论其名目为何,且揭露内容与所得税法之所得概念不同,目的系作为资讯揭露之用,不作课税之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