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纬卖风场引起关注,经济部能源局要求说明。(记者林菁桦摄)
上纬投控日前宣布出售子公司上纬新能源,包括海能风场股权,形同将退出离岸风电开发。经济部能源局表示,允许释股的财务变动,但风场发起人不能改变,否则离岸风电开发契约将会失效,已要求上纬说明,下周必须答复。对此,上纬回应:“仅单纯释股,不会违反任何合约规定,也不会变更原发起人上纬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的权利及义务。”
上纬投控六月廿一日凌晨宣布,将出售子公司上纬新能源百分之百股权;原本预计六月底前签约,但六月三十日上纬董事会决议延长股权处分期限,并将邀请其他买家参与。
经济部次长曾文生昨表示,当初遴选时是根据开发商团队能力与履历,若开发一半换一组人马,显然与遴选条件有所抵触。能源局长游振伟表示,依能源局与开发商签订的契约,直到完工拿到电业执照前,发起人不得变更;若是财务投资、释股等不影响经营权,则在允许范围。
能源局官员补充,以海能风场为例,是以海能国际投资公司名义签约,上纬新能源持股二十五%、麦格理持股七十五%,发起人包括上纬新能源与麦格理,依规定发起人只能增加、不能减少。
市场人士认为,上纬无预警出售上纬新能源,虽然手中仍握有七.五%的海洋风电,但形同退出离岸风电市场,此举让能源局“难看”,可能因此让能源局借机“卡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