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爽报娱乐新闻 YesDaily.com




股权全都露! 市场派持股逾10% 须在资讯观测站公告

发布时间:2026-02-15 爽报 YesDaily.COM 203

金管会新规定,若市场派持有公开发行公司股份逾10%,必须强制在“公开资讯观测站”进行公告。图为证期局副局长张振山(记者王孟伦摄)

为了让市场股权交易更加透明,有助于投资人了解掌握资讯,金管会今天预告“证交法取得股份申报办法草案”,其中规定,市场派持有公开发行公司股份逾10%,必须强制在“公开资讯观测站”进行公告,这项政策预计在今年第四季上路。

过去国内上市柜或公开发行公司发生经营权纠纷,往往发现,市场派实际持有公司的股权多寡,根本就无法正确掌握或了解,常常任凭外界喊话。

对此,金管会证期局副局长张振山表示,今年4月新修正的证交法第43条之1第1项规定,任何人单独或与他人共同取得任一公开发行公司持股超过10%,应向金管会申报及公告;不过,在申报方式方面,原本是在“报纸”公告,新办法改为必须在“公开资讯观测站”上公告,以提升资讯公开效果及践行节能减碳。

张振山指出,未来取得人为公开发行公司者,应依规定在公开资讯观测站公告;取得人如果是非公开发行公司,应由取得人在期限内,将应申报事项送达被取得股份的公司代为公告。

根据过去经验,若公司陷入经营权之争,双双往往是水火不容,若公司派未能将股权取得内容进行申报,比如刻意卡关,要怎么处理?

张振山回应,我们会依情节轻重处分,若情节轻,仅罚1万到3万元,若是一年内违规两次或故意行为,则可罚5万到100万元。

此外,若是问题出在市场派,也就是说其不愿提供资料申报,此已经违反证交法第43条之1规定,将罚24万元到480万元。这项办法草案将预告60天,预计第4季上路。


标签:  
0